1.外来原因造成的:被保险人是因身体外部的伤害造成事故,如被雷劈中或火灾等。
2.非本意的:即发生的意外事故是被保险人始料未及的,如飞机坠机、被高楼物体砸中等。然而有些意外确是被被保险人可以预料到的,只是因为一时疏忽才导致的,比如维修电器时触电死亡。或者比如楼房失火,门口或走道被封住,被保险人不得已从楼上跳下,摔成重伤,这些均不属于保险公司的赔付范围。
3.突然发生的:即意外伤害在极短时间内发生,来不及预防,如行人被汽车突然撞倒。铅中毒、矽肺等职业病虽然是外来致害物质对人体的侵害,但由于伤害是逐步造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不属于意外事故。
申报意外险理赔需要具备条件:首先,需要有事故证明。通过意外事故证明,不仅要证明事故的意外性和非意愿性,还要证明出事故的责任方不是被保险人。
其次,通过对上述意外险理赔案例的分析得出,在办理意外保险赔偿时需要提供医院的医疗证明。具体包括诊断证明、手术证明以及医疗费用证明等。保险公司会根据医院的证明来提供保险的理赔。
最后,在办理意外保险申报时,还需出示受益人身份证明,如果受益人无法亲自领取保险金,可以委托代理人代领,代理人则必须出示相关的证明,证明其与被保险人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