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义上讲,证券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是用来证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法律凭证。证券可以被分为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和商品证券等。
而狭义上的证券指的是证券市场中的证券产品。其中包括产权市场产品如股票,债权市场产品如债券,衍生市场产品如股票期货、期权、利率期货等。
证券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1)证券是财产性权利凭证。持有证券,就意味着证券持有人对于证券所代表的财产有控制权。但这份控制权不是直接控制权,而是间接控制权。
(2)证券是流通性权利凭证。将民事权利证券化,就意味着将民事权利分成品质相同的若干相等份额,造就出一种“规格一律的商品”。让民事权利的转让更加方便和容易。由于证券可以多次转让就造就了证券的流通。证券的流通性是证券制度能够顺利发展的基础。
(3)证券是收益性权利凭证。证券持有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收益。一方面,证券持有人可通过行使证券代表的财产权获得收益。比如股票的股息和债券的利息等。另一方面,证券持有人可以通过转让证券获得收益,就是通过买进和卖出之间的差价获得收益。
(4)证券是风险性权利凭证。在实际的市场交易中,任何证券投资活动都存在风险,完全回避风险的投资是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