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生产总值(Gross National Product)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内收入初次分配的最终结果。是一定时期内本国的生产要素所有者所占有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总价值。等于国内生产总值加上来自国内外的净要素收入。计算公式为:国民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来自国外的净要素收入=国内生产总值+生产税和进口税扣除生产、进口补贴(来自国外的净额)+雇员报酬(来自国外的净额)+财产收入(来自国外的净额)。
国民生产总值的计算方法有三种:生产法(或称部门法) 是从各部门的总产值(收入)中减去中间产品和劳务消耗,得出增加值。各部门增加值的总和就是国民生产总值。按提供物质产品与劳务的各个部门的产值来计算GNP。这种方法仅计算本部门的增值。是从货物和服务活动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总产品入手,剔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产品价值,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即:gdp=总产出-中间投入。
支出法(或称最终产品法) 即个人消费支出+政府消费支出+国内资产形成总额(包括固定资本形成和库存净增或净减)+出口与进口的差额。
收入法(或称分配法) 是将国民生产总值看作为各种生产要素(资本、土地、劳动)所创造的增加价值总额。因此,它要以工资、利息、租金、利润、资本消耗、间接税净额(即间接税减政府补贴)等形式,在各种生产要素中间进行分配。这样,将全国各部门(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部门)的上述各个项目加以汇总,即可计算出国民生产总值。
国民生产总值指标的缺陷是:第一,不能反映社会成本。第二,不能反映经济增长方式付出的代价。第三,不能反映经济增长的效率和效益。第四,不能反映人们的生活质量。第五,不能反映社会收入和财富分配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