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入股(众筹)的这种模式,究竟是骗局还
现在在各种创业论坛上,充斥着很多各种各样的可以允许很多人入股的模式。 比如,一人出2万块钱,开一个什么吧、什么馆、什么店之类的。每人占股XX,合力经营。等等 比如:很多人的咖啡馆小组 但我们都知道,对于创业型公司来说,最重要的不是民主,而是怎么迅速执行,甚至有什么有点独断专权都反而是好事,那么这种个模式,怎么去保证管理质量? 另外,对于资金的管理,股东的退出机制等等,这些是如何考虑? 希望有相关懂行的朋…
这个问题,我回答一下。本人是全国第二间很多人咖啡馆,中山市很多人咖啡馆的发起人之一。
楼上有几位的解答,让我发觉大家对这个模式的运作方式还是了解的非常少的。
全国目前各地开业的很多人咖啡馆估计在二十间左右,有些人误以为这是加盟的,其实错了,全国每一间很多人咖啡馆都是当地团队自己独立策划募集进行的,所以每一间的管理制度和方式都不一样。
所以我的回答只能算作是中山是怎么在做的,不代表其他任何地方。
那么我来回答一下关于股东的问题,中山的股东管理模式是这样的,我们一共105个股东,注册有一位法人代表,另外有8~9个公司注册股东然后其余的人全部和这些注册股东再签订代持股协议。所以就没有超额股东之类的问题。
@余能军 律师说投资不大,风险小可以找到合适的资金,不需要通过众筹的方式来进行募集。这样的说法肯定是完全没有了解过关于这个项目的目的。这个项目首先最主要的目的是聚集一帮有创业理想,热爱生活的人在一起,而不是单纯的去找投资开间咖啡馆,如果是这个目的的话,找银行贷款就可以解决了。中山这边对股东的投资金额是做限制的,最高3W,最低2K,在募集初期有很多人对这个项目感兴趣愿意出大笔资金的我们都拒绝了,目的是为了不偏离项目的初衷,如果资本的力量注入太多,主导了话语权,那么很多人这三个字也就丧失了意义。
众筹方式不便于管理,这个问题是切实存在的,中山有105个股东,其中有部分股东都是在外地,的确很多管理和沟通方面存在问题。比如要签订协议需要外地的股东寄过来,开会或有决议联系不上等。
至于信息不对称,风险无法预期,容易沦为诈骗工具这点,我觉得是这样的,首先投资规模很小,上限不会超过3W,且在开始阶段做出项目预算等所需金额的明细。另外很多人的工作团队是开放式的,欢迎加入的,且每一个加入的股东在加入之前都和发起人之间有过基本的沟通和了解,股东能够参与到工作团队中来,就能很大程度防止发起人卷包走之类的事情发生。但同时不能回避的问题是,的确很难监管部分款项的流出和使用。
另外关于非法集资,这个问题其实是每个想要加入项目之前有兴趣的人都会问的问题,我们当时甚至做了一个专门解疑的文档。@Raymond Wang说的没错,我们的投资金额根本没达到下限,所以不存在非法集资的问题。
一些解答说完了,另外再闲扯一下,北京开业到现在也一年多了,中山月底就满一年了,很多媒体都有报道采访过,现在还在讨论这是机遇还是诈骗是不是有些无厘头?不过虽说诈骗谈不上,但机遇就更不怎么谈的上了,你稍微想一想就能知道这是一个回报特别慢的项目,所以很少有人是抱着赚钱的心态加入的。大部分是交朋友和体验这种新兴模式,看看这种商业模式的管理和运作是怎么样的。
谢邀。
众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
如果“融资方”提出的给资金提供者股权,很有可能违反《公司法》关于股东人数上限的规定,甚至构成《证券法》中的非法发行证券。这种方式风险很大,不要尝试。请参考怎么看创业公司「美微传媒」在淘宝上私募启动资金的方式?
但很多众筹项目,出资者实际上是在捐助该项目,其获得的回报只是象征性的,或者相当于对产品的预付款,并不是获得公司的股权或参与项目利润分配,金额也不高(通常不超过100万人民币)。这种情况虽然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但和“非法集资”有明显的区别,监管部门目前的态度也是观望和默许。所以众筹并非一定违法,关键是要规避承诺给与股权和固定金钱收益作为回报。请参考目前民间集资是否全部可以定性为非法集资?
众筹除了募集资金以外,实际可以起到用户调查和聚集人气的作用(捐赠者也是在“投票”),如果项目确实能够获得很多人支持,又没有其他融资渠道,也可以尝试作为获得启动资金的方式,但总金额不宜过高,最好和已经有一定信誉的众筹网站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