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人最基本的权利有获取劳务报酬和独立开展业务活动的权利。获取劳务报酬就是保险代理人通过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向保险人收取劳务报酬。劳务报酬即为佣金,保险代理合同可约定佣金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保险代理人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有一定的义务,包括诚实与告知义务、如实转交保险费义务、维护保险人权益义务。这里如实转交保险费义务非常的重要,在保险代理人向用户收取保费后要足额缴纳到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不能挪作它用。
保险代理人的工作内容包括协助客户挑选险种;推销保险产品;向消费者宣传保险知识,解释保险条款;根据客户的需要,为其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定期回访老客户,维护潜在客户;被保险人出险后,协助其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等。
保险代理人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会代理不同的业务范围,比如人寿保险公司的个人代理能代理个人人身保险,个人人寿保险,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个人健康保险等业务。兼业保险代理人的业务范围是代理推销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