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牌,本义为举起牌子,引申义为在进行交易或拍卖行为时,报明相关价格。在证券市场中,举牌指的是投资者拥有权益达到一定水平时,必须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此期限内不能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六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通过短线炒作,可以达到迅速获利的目的。而上市的披露上仅显示十大流动股东和十大股东,违规举牌行为客观存在。对于违规举牌行为,一般采用责令改正、警告和罚款的措施。
责令改正针对的是举牌人在信息披露义务上的不作为。改正的仅仅是公告、报告持股变动情况。
警告则是以警示性作用为主,实质性作用不太明显。
罚款则有60万元人民币的上限,而违规举牌者获利不止60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