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套人民币集中兑换截止日期2019年4月30日,集中兑换结束后,持有第四套人民币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2角纸币和1角硬币的消费者,可以前往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选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兑换。
严格来说,第四套人民币不存在兑换截止日期,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机构选定的银行业机构可以为持有者办理兑换业务。而且,第四套人民币停止流通后,收藏价值会升高,持有者可以通过货币交易市场交易第四套人民币。
第四套人民币并不是完全停止流通,5角纸币、1角纸币、5角硬币、1元硬币还在市场中继续流通。任何商家不得拒收第四套人民币5角纸币、1角纸币、5角硬币、1元硬币。
人民币是中国的合法货币,体现了国家的信用。人民币是最基础、最广泛使用的支付工具之一,保证人民币现金的流通是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的基本要求。
拒收人民币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消费者遇到拒收人民币的行为,可以向当地的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是拨打12315、12345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