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并登录支付宝,在首页的搜索栏中输入:消费券,即可领取相应城市的消费券。在支付宝中领取消费券仅支持已绑定手机号码且完成支付宝实名认证的用户。每个城市的消费券只能在相应城市使用。
为了保障更多用户的权益,避免消费券被冒领或重复领取导致侵犯普通用户的权益,支付宝会采取必要的风险防控措施保障活动的安全稳定运营。也就是说,每个用户只能领取一次消费券。
消费券数量有限,领完即止,各个城市发放的消费券总量不同,用户需要以相关城市消费券领取规则显示为准。消费券的具体使用方法以消费券说明为准。
消费券领取14天内有效,仅限当前城市餐饮、零售、住宿行业指定商家可用,支付时可以与其他优惠叠加使用。用户每次支付宝支付仅可核销一张消费券;每天可在同一商户处核销两张消费券。
消费券使用门槛以支付宝订单金额为准,不能拆分使用。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尚在有效期内的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果消费券过期,则无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