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万不汇算清缴指的是12万元内的综合所得在年度终了后不进行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2019年11月20日,国务院发布公告,确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纳税人负担。
通俗地讲,综合所得就是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稿酬与特许权使用费纳入个人所得税综合征税范围,并实行专项附加扣除,再按年度进行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就是将纳税人的综合所得对照此前纳税人预扣预缴的税款,实现“按年算账、多退少补”。有些纳税人此前预扣税额过多,可以申请退税;有些纳税人预扣税额不足,需要补税。
2019年11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负担,暂定两年内对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免除汇算清缴义务。
从有利于纳税人的角度出发,国务院对2019年汇算补税作出了例外性规定,即只有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纳税人,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并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