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信用社会代码是指以公民身份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主体标识代码制度,包括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依照工商局的规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三证书的基础上进行合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代码统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信用社会代码可以有效降低管理成本,同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还可以促进资源共享,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是为每个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放一个唯一的、终身不变的主题标识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18位,分别是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6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9位主体标识码、1位校验码,五个部分组成,同时对相关概念作出了规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有重要的意义,比如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将可推动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还可以加强政务诚信,力促社会诚信。需求者还可以十分方便地查询、核准、验证组织机构的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