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封存指员工和单位中断工资关系(仍是劳动关系),无法继续缴存公积金,并且公积金账户暂时不能转移时,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的行为,在封存状态下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因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账户内余额。
员工公积金封存办理条件:1、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但是还未重新上岗;2、员工所在单位被撤销;3、员工所在单位破产或被兼并,员工并未和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4、员工被单位辞退还未重新上岗;5、其他原因需要办理封存。
住房公积金封存户实行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封存帐户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户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封管办)集中管理,未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帐户由原单位管理。职工按封存管理方式区分,前者称入管集中封存职工,后者称单位封存职工。
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和封存户提取实行审批制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封管办审核,未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暂委托建设银行经办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分别由封管办和职工所在单位进行封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