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在大学生毕业当年的九月开始计算利息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在学生毕业之后由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承担,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补贴支付,利率按照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贷款发放之后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利率按照同期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的贷款额度不能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正常还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后一年还款日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还,记住尽早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