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车辆:如果车辆是登记在个人名下,交强险标志丢失后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行车证、购车相关证件和强险的手续证明到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补办交强险标志。
2.单位车辆:如果被保险车辆登记为单位车辆,则需要携带保单、授权委托书和办理人的身份证明到承保公司申请补办交强险标志,另外还需要填写交强险标志补办申请(个人的需被保险人签字;单位需盖章)
3.标志损毁:如果交强险标志属于被毁损的,需携带旧保险标志到保险公司进行补办。
根据车辆情况提交补办申请之后保险公司会在收到补办申请及报失认定证明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的审核,并补发相应的交强险单证或标志。需要注意的是交强险标志补办只能到原承保的公司进行办理,不能在异地进行补办。
交强险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保险品种,相关法律规定所有的上路机动车都必须按时投保;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警察等相关部门人员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时,应当依法检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如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因此,交强险标志丢失以后补办交强险标志是车主首先应该解决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