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国家助学贷款,第二种是生源地助学贷款,这两种助学贷款的办理是有区别的。首先是生源地助学贷款:1.学校发来的录取通知书中一般都会有一张《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在拿到申请表之后填写相关资料,然后去当地的村委会进行盖章。注:申请表不能勾画如果担心填错可以在填写之前多复印几份备用。
2.借款学生携带本人及父母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盖章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当地资助中心提交贷款申请。
3.当地的资助中心审核过学生助学贷款的相关资料之后,会将学生以及共同贷款人的资料进行存档,然后和贷款学生签订助学贷款合同,签订合同之后当地资助中心会给学生一份合同的回执单以及合同正副本各一份,学生需要好好保管以上资料用来高校开学之后当做自己的贷款证明。
4.在当地资助中心签订合同之后需要及时到当地的农村信用社办理开户。
5.学生将资助中心的合同回执以及个人资料邮寄给学校,学校填写回执加盖公章,然后根据学费以及学校的开销填写要求的贷款额度,借款学生再将回执递交到当地资助中心。
6.当地资助中心会将资料提交给省资助中心,省资助中心会给国家开发银行递交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申请通过后会将代扣款发送到学校账户,学校给学生提供发票或收据。
国家助学贷款:
1.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个人贫困证明,学校两位证明老师的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身份证复印件给学校相关机构。
2.学校相关机构进行审核。
3.学校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
4.贷款人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