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理论的三大基础不包风险管理。人身保险理论的三大基础:损失分担、风险的同质性、大数法则。由于人和财产不同,人的生命和身体是无价的,不能以货币度量。
人身保险的保险标是人的生命或身体。人身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生、老、病、死、伤、残等各个方面。人身保险合同的履行:除了个别情况外,由于保险标的具有无价性,人身保险的责任履行一般不能称为补偿或赔偿,只能称为给付。
人身保险的使用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投保人对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以及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抚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具有保险利益。
最大诚信原则:合同关系中双方当时人都应遵守的先决条件、适用于保险合同双方。
近因原则:造成损失最直接、最有效、起主导作用的原因;最先发生疾病造成连锁损失的原因即为近因。
保险业务可以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大类,都是对不幸事件给人们造成的经济上的损失给予偿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