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符合以下四种情况之一才可以涨幅超过百分之十:1.新股上市第一天,新股上市首日集合竞价20%上限,开盘后20%上限,最大涨幅为发行价的44%。当然也会有一些上市的新股一上市就跌破发行价。
2.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G股股改后复牌上市的第一天,停牌重组后的股票开盘第一天也不受涨跌停板限制。
3.暂停上市的ST股扭亏复牌的第一天。
4.权证的涨跌停大于10%的股票。
拓展:
我国证券市场现行的涨跌停板制度是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初发布,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底施行的,股票涨停板制定规定,普通的股票的涨跌幅度最大为10%,该制度旨在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持市场稳定,进一步推进市场的规范化。制度规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在一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涨跌停板制度起源于早期国外的证券市场,该制度用来防止证券市场中交易价格的暴涨暴跌,抑制过度投机现象,对每只证券当天价格的涨跌幅度予以适当限制的一种交易制度,即规定交易价格在一个交易日中的最大波动幅度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上下百分之几,超过后停止交易。
我国的涨跌停板制度区别于国外制度的点在于股价达到涨跌停板后,并不是完全的停止交易,我国的证券在涨跌停价位后在收市之前仍然可以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