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贷款:
一、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下载打印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学生还需要提供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本人签字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二、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学生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及申请表、认定表等材料和共同借款人(生源地)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申请。
续贷:
申请人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携带身份证和申请人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前往县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即可。续贷无需进行资格审查,申请表无需盖章。
贷款金额: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贷款额度可按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申请时间、截止时间:咨询当地资助中心,各地时间不一样。
申请条件:考取了国家开发银行可以开展助学贷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且满足家庭经济困难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