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常见的形式:
1.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引自己,给第一批集资的人会员身份,并报以“丰厚”利润,让第一批受害者成为自己的宣传工具。
2.签订产品经销的方式,常见的就是传销,让第一批受害者缴纳一定费用得相对优廉的产品,并发展下线。
3.发行或者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来进行集资。
4.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例如现货、资金盘、超短线外汇交易等。
常见骗术:
1.集资一般都把没有太多文化的老人和农民选做“客户”,编造一个个天上掉馅饼的故事,用短期投资超高额度的回报来诱惑受害者进行投资。
2.编造看似合理的投资项目来进行诈骗,比如让农民花钱买某种植物幼苗,等过一段时间高价回收等等。
3.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为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来混淆投资概念蒙蔽受害的群众。
非法集资千变万化,投资以前最好找一些懂得人咨询一下,不要被一时迷惑搭进去得来不易的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