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购买的险种,它主要保的是第三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并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也就说交强险所保的对象是你所撞的那个人。交强险是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性保险制度。保费方面由国家统一进行规定。但是,不同车型,保费也是不同的。主要的参考因素是“汽车座位数”。
但是,交强险在进行赔偿的时候,以下这些情况是不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的: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
交强险作为车险中最重要的一个险种,它可以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给事故中的受害人赔偿一定的损失,减轻被保险人造成的经济压力。因此,交强险的存在是非常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