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案后,银行卡不会主动解冻,需要当事人向承办法官申请解冻,具体的解冻时间需要以实际情况为准。如果当事人不主动申请解冻银行卡,一般情况下,银行卡会在结案后6个月内自动解冻。
根据《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应当尽快前往法院办理解冻手续,不然会耽误当事人使用银行卡。当事人的银行卡解冻后,就可以正常使用了。当事人应当遵纪守法,好好爱惜自己的银行卡。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司法机关因办案的需要,可以向银行申请冻结当事人的银行卡。不仅是司法机关可以向银行申请冻结当事人的银行卡,海关、税务机关等部门也有权向银行申请冻结当事人的银行卡。
当当事人已经履行相应的义务后,承办法官应该督促当事人以及法院尽快解冻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