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兴业银行等。
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等。
当消费者需要汇兑款项的时候,商业银行可以提供快捷的转账服务;当消费者有短时间不使用的闲置资金时,商业银行可以提供金融理财服务;当消费者需要外出或购物的时候,商业银行为消费者提供银行卡管理服务。
中国的商业银行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商业银行拥有的职能:调节经济、信用创造、信用中介、支付中介、金融服务。商业银行按照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按照资本的组成,中国商业银行可以分为国有商业银行和民营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