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金所转让手续费为每笔将向债权出让人收取转让价格的0.2%,转让时只能将符合相关条件的债权(“借款债权”)转让给其他陆金服用户,而由陆金所为债权出让人和债权受让人双方提供的中介服务。
在进行转让时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比如“稳盈-安e”项目债权转让时原始借款债权至少已起息60天;债权出让人持有该借款债权至少已满30天;该借款债权剩余还款期数至少还有3期等条件。
申请转让的具体流程:登录陆金服网站后,在“我的账户”→“我的投资”→“持有中”页面选择您需要转让的,点击“申请转让”按钮进行操作。需要注意的是,进行转让后不一定会成功。
在进行转让时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达成交易的,债权出让人同意陆金服自动撤销该转让申请。不过在转让的过程中出让人可以手动撤销转让申请。债权在转让期间发生价值变化的债权出让人同意陆金服自动撤销该转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