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是股份制商业银行。从2003年开始,我国对农村信用社进行改革,一部分农村信用社变成了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其本质还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是服务“三农”的主力军。
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对象是农民,是属于农民自己的银行。农村信用社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是追求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农村信用社的社员就是广大农民群众。
农村商业银行的设立,加强了金融对“三农”发展的支持,拓展了资金的来源,进一步提升了农村金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4年4月25日起,下调区域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
与设立在城市的农村商业银行相比,法人在县域的农村商业银行涉农贷款比例较高,支农力度更大。农村商业银行的创立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三农。
各地的农村商业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普宁农村商业银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