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19年11月21日,第四套人民币1角纸币还在流通,中国人民银行没有宣布停止第四套人民币1角纸币流通。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任何人不得拒收人民币。一经发现,可以直接向当地公安部门举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8】第6号文件可知:自2018年4月1日起停止第四套人民币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2角纸币和1角硬币在市场上流通,集中兑换期为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
但是,第四套人民币包含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5角、2角、1角纸币和5角、1角硬币。也就是说,第四套人民币1角纸币仍能在市场上流通,可以用于日常消费。
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的流通量占比较小,且绝大部分已经残缺或处于沉淀状态。随着第五套人民币的推广,让第四套人民币和第五套人民币并行流通,不利于人民币流通。
所以,经过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决定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停止流通。对于停止流通的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商家有权拒收。消费者可以前往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咨询具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