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一二类卡可以互换。有附属卡的主账户、生成移动支付映射卡的账户、已配存折的借记卡、非实名制的借记卡、涉案账户、存在银行2类卡绑定签约关系的借记卡、状态不正常的账户等,不允许进行一类卡和二类卡的互换。
持卡人可以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前往相关银行的营业网点柜台,办理个人结算账户升降级业务。持卡人也可以登录手机银行,按照页面提示操作,办理个人结算账户升降级业务。
对于银行2类卡,银行可以按照规定对持卡人身份信息进一步核验后,将其转为银行二类卡。对于已经在相关银行开户的持卡人再次提出开立同一种类银行账户申请的,银行在验证持卡人信息的前提下,可以自主确定开户流程。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开立银行1类卡时,应当由法定代理人或人民法院、有关部门依法指定的人员代理办理。
银行1类卡是功能全面的个人结算账户,可以用于存款、取款、转账、消费、缴费、投资理财等,使用范围和金额不受限制。银行2类卡存在消费限额,资金支出限额为每年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