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卡消费撤销会查。公务卡所有的消费记录将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门的动态监控范围内。公务卡分为单位公务卡和个人公务卡两类。
单位公务卡指的是预算单位指定工作人员持有,仅拥有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以单位为还款责任主体的信用卡。个人公务卡是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公务支出和财物报销,并与个人信用记录相关联的信用卡。
根据《公务卡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持卡人进行公务消费时,应使用公务卡结算和报销,并接受区财政局和财务对公务支出的监控管理。
财政部门设有管理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会对单位公务卡的消费支出和报销事项进行监控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会配合同级财政部门制定单位公务卡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开展工作。
根据财政部门的相关政策要求,发卡行会加强和单位公务卡管理有关的内部制度规范和信息系统建设,及时反馈动态监控所需要的信息,并确保信息传送的准确性和保密性。单位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使用单位公务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