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消费者看到“您的支付触发交易额度限制”提示时,说明的支付金额超过了限制,无法进行支付行为。自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推出《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后,交易额度存在限制。
根据《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可知:
一、1类支付账户,账户余额仅可用于消费和转账,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自账户开立累计不超过1000元(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二、2类支付账户,账户余额仅可用于消费和转账,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不超过10万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三、3类支付账户,账户余额仅可用于消费和转账,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不超过20万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消费者可以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官网,阅读《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只有用支付账户里的余额去消费或转账的时候才会提示“您的支付触发交易额度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