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房产的时候,如果购房者的贷款没能批下来,首付款是能被退回来的。但购房者能否获得全额退款,就要取决于实际的购房合同了。
首付款是房屋价格的一部分,是购房者为了办理购房贷款而提前支付的预付款。在实际的房屋买卖中,除非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否则开发商是不能将首付款视为“定金”或“违约金”的。也就是说,如果购房合同中写明了购房者提前支付的是“首付款”,那么开发商就需要退还首付款。
不过,因为购房者自身的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履行购房合同,那么购房者其实已经属于实质违约了,开发商有权力要求购房者支付违约金进行赔偿。但是我们在进行赔偿的时候,要以《购房合同》写明的违约责任为依据,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利益。
在和开发商进行沟通之后,一种选择是购房者直接使用首付款抵扣自己的违约金,让开发商将剩余的首付款退还给自己;另一种选择是购房者额外支付违约金,开发商将首付款全额退回。
如果开发商拒绝退还购房者的首付款,或者进行拖延,不及时退还首付款,那么购房者可以直接到住建部、消协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