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房屋买卖合同,前往开发商处与开发商协商。个人征信报告没有通过银行的审核,不属于消费者的责任,也不属于开发商的责任,消费者可以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办理相关事项。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如果开发商拒不退还用户的首付款,或者是退还用户部分首付款,用户可以凭借房屋买卖合同起诉开发商,具体详情需要前往当地律师事务所咨询。
如果用户的房屋买卖合同已经丢失,且开发商以此为由拒不退还用户的首付款,或者是退还用户部分首付款,用户也可以起诉开发商。在《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