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违约记录自清偿欠款日起,五年后自动清除。如果还款人一直不还款,则违约记录一直留存在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中。为了保证还款人的生活不受到影响,还款人应当及时归还欠款。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个人信用是还款人的“经济身份证”,还款人应当爱护自己的信用。在欠款逾期前,还款人应当将充足的资金存入还款卡中,如果资金周转困难,还款人需要及时联系银行协商还款。
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会客观记录还款人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中留存的记录不可人为更改,还款人不要相信可以更改个人征信记录的信息。
还款人应当养成按时还款的习惯,不要逾期。不良信用记录不仅影响自己使用银行提供的贷款服务和信用卡服务,还影响子女的前程。为了还款人早日消除不良信用记录对还款人的影响,还款人需要早日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