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7年开始实施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明确规定:重大疾病保险必须对以下疾病进行承保:
(1)恶性肿瘤。就是患者的身体里出现了恶性细胞,并且这些细胞在不受控制地进行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的正常组织。
(2)急性心肌梗塞。患者的冠状动脉出现了阻塞,导致心脏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
(3)脑中风后遗症。患者的脑部血管出现了突发病变,引发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对患者的神经系统造成了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指的是在患者器官出现功能衰竭的情况下,为了挽救患者的生命而进行的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
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的是因为患者的造血功能出现了损害,而进行的造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异体移植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这是为了治疗患者的冠心病,医生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手术。如果想要进行重疾险的理赔,手术必须是开胸手术。
(6)终末期肾病。患者的两个肾脏都出现了不可逆转的衰竭,并已经达到了尿毒症期。如果想要进行重疾险的理赔,患者至少要进行了90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进行肾脏移植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