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F,英文全称为Exchange Traded Funds,中文意思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集合了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的运作特点,投资者既可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也可以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基金份额。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是指经依法募集的、投资特定指数所对应组合证券或其他基金合同约定投资标的的开放式基金,其基金份额用组合证券、现金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对价进行申购、赎回,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支持ETF业务发展,对于向投资者收取的组合证券过户费,在ETF发售阶段投资者使用股票认购ETF份额发生的股票过户费予以免收,在ETF成立后按照正常标准暂减半收取。
ETF申购、赎回单位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投资者应当了解ETF申购赎回单位,正确进行申报委托。
投资者应当使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的证券账户,按照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进行申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