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在进行健康告知的时候,“过去两年因病住院”指的是从购买保险的那天开始计算,被保险人在过去的两年中,是否曾因疾病原因而住院治疗。如果被保险人在这段时间里曾经因病住院,投保人就要将这段病史如实告知保险公司。
在阅读并填写“健康告知”的时候,投保人要遵循以下原则:
(1)有问必答。在进行健康告知的时候,保险公司询问哪些内容,投保人就必须要回答什么内容,并且在回答的时候不能有任何隐瞒。
(2)无问不答。在进行健康告知的时候,如果保险公司没有主动询问某些内容,投保人就无需对这些内容进行回应和说明,以免对自己的保险审核产生影响。比如说被保险人患有耳部疾病,但是保险公司在健康告知的过程中没有询问耳部的健康情况,投保人就无需告知这条病史。
(3)咋问咋答。健康告知的问题并不相同,在进行回答的时候,投保人只要根据问题的正常理解进行回答即可,不要做多余的联想。对于在三年前曾经因病住院的被保险人来说,如果保险公司询问是否在两年内有过住院史,投保人只要回答否即可;如果保险公司询问在近几年内是否有过住院,投保人就要回答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