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股东减持规定
一,大股东及原始股东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减持数量分别不超过总股本的1%和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二,董监高任职期间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5%。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二级市场减持股份每三个月只能减持1%,一年最大减持4%。
三,股权质押后由于股价大幅下跌被迫强行平仓的,也只能在二级市场减持股份每三个月只能减持1%,一年最大减持4%。
关于证监会减持新规,是每一个股东都要遵守的,不仅是减持,对披露进展的要求也更加严格,大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前、中、后,以及减持达到1%、减持时间过半或者数量过半都要披露。
此举是让整个股票市场更加公开透明,公司的股东不能再利用减持进行一系列的资本运作,只能老实经营公司。证监会对股市上市公司的管理也变得条理,不需要监管很繁杂的数据,股票市场的监管会变得越来越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