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有房贷,离婚后,房贷由夫妻二人共同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明确的规定,人民法院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进行宣判,但是夫妻二人有一方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宣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房贷是婚前办理的,也会转换为婚后债务,因为夫妻双方会共同居住,享受住房的权利,应当承担相应的债务。
夫妻离婚后,房贷由夫妻二人偿还是一定的,只是对于具体的债务划分还有协商的空间,也有争取的空间。夫妻二人可以前往当地律师事务所,咨询具体的债务划分标准,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