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业务范围:意外伤残、意外身故、住院诊疗、住院检查检验、特殊门诊、门诊手术、住院前后门急诊、恶性肿瘤、床位费、住院膳食费、护理费、重症监护室床位费、同城转诊救护车。被保险人应当以保险合同为准。
意外险包含普通意外保险、综合意外保险、特定意外保险。一般情况下,意外险的保险责任有两种,一种是身故保险责任,另一种是残疾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残疾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程度之一的,保险公司将按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保险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规定的多处伤残评定原则给付残疾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