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放贷如何突破银行利息的四倍?
各位金融界法律界的高人有什么方法规避这个规定吗?
感觉这个问题有一点伪,因为目前全国将近9000家小额贷款公司放贷利率低于银行基准贷款利率四倍寥寥无几。对此,各地监管部门由于人力所限,加上小贷公司依然在试点阶段的原因,并未深究。目前阶段政府方面主要是守住非法集资和暴力收贷两条红线。对超过四倍利率等较轻的违规行为还在观察和总结研究层面。毕竟法律也只是不保护四倍以上利率的收入,并未就此做违法解释,最严重的说法也就是违规而已。而较之更为迫切的问题是目前大约20%的小贷公司在这一轮经济结构调整中已遭重创,出现亏损。未来个地方金融体系和结构如何布局才是重中之重!之所以说伪是觉得这个问题牵扯到以下几个问题:
一、小额贷款公司如何在不违法的情况下增加收入?
二、未来在中国金融改革的大趋势下,小贷公司如何持续经营,路在何方?
三、民营小微企业贷款如何风险定价?
四、小额贷款公司在未来多层次资本市场中的地位?
五、小额贷款公司能否拥有有效合规的风控体系?
以上的问题才是提问者所在公司需要认真考虑的核心问题。如果能控制好风险,同时增加满贷率,银行四倍利率已是暴利。君不见16家上市银行利润总和占比超过A股利润总和一半以上,这也只是基准利率上浮30%至50%的贷款价格体系创造的。相比较利率的高低,持续稳健经营才是永久的话题。一句话,风控不过关,多高利率也没用,看看每天新闻中报道的各地跑路潮就明白了。
当然是收万能的“咨询费”了……经不起多少推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