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医疗包括意外伤害、住院医疗、手术费补偿等。门诊医疗包括门诊规定的病种。被保险人可以前往保险公司咨询具体事项。
意外医疗是指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因为外力产生的意外事故,导致产生了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给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被保险人罹患疾病不属于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不会承担保险责任。
门诊医疗是指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罹患保险合同中约定的疾病,导致产生了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给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保险公司报销门诊规定的病种,其余病种或其他情况下产生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不负责报销。
意外医疗保障范围:意外伤残、意外烧伤、意外住院、意外手术等。意外扭伤也在意外医疗的保障范围内,但是发烧、感冒等疾病不在意外医疗的范围内。
门诊医疗规定的病种: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白塞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慢性乙型肝炎及其引起的代偿期肝硬化、恶性肿瘤抗肿瘤药物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银屑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