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对公业务就是由代表单位或集体的申请者向银行发起的业务。具体来说,银行的对公业务是以企业法人、单位领导等客户为主体,围绕公存账户开展的各类支票、汇兑、贷款等业务。
银行对公业务涵盖的业务范围非常全面,包括信贷业务、资金清算、单位存款业务、企业电子银行、中间业务、资产推介、国际业务、机构业务、基金托管、委托性住房金融等。
与银行对公业务相对的还有银行对私业务。银行对私业务就是银行为个人办理的金融业务。例如存款、取款、转账汇款、货币通兑、个人贷款、炒股开户、办理信用卡、购买基金等。
银行中有三大业务部门,分别是储蓄部门、信贷部门和会计部门。其中,储蓄部门大多办理的是对私业务,而会计部门大多办理的是对公业务。会计部门对整个银行系统中资金的运转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信贷部门对单位或者对个人的贷款、信用卡等业务的办理数量比较平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