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信托是在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和四川省建设信托投资公司经过整顿和重组的基础上,经过中国银监会批准,而设立的一家信托公司。目前,四川信托公司是国企旗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所以四川信托公司可以被称为国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定义,信托就是委托人出于信任,将自己的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让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对财产进行管理或处分。
而信托公司就是经营信托业务的公司,属于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目前,我国的信托产品都是自益信托,信托财产的受益人就是委托人自己。为了保障投资者的权益,信托公司采取了以下这些措施来保证信托财产的安全:
(1)设立专门的信托账户。投资者的资金会进入托管银行专门设立的信托账户,不会和其他资金混合。
(2)将信托财产的所有权、管理权、受益权分离。信托公司只能按照信托合同使用信托财产,即使信托公司破产,信托财产也可以完整地交给其他信托公司继续管理。
(3)银保监会的监管。信托公司需要定期将信托产品的发行和运行情况上报到银保监会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