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本销售增值税按实际售价计算,还本销售的目的主要有促销和筹资两方面。前者是为了将大量的积压产品销售出去,以便回收资金转投优势产品,或者是通过扩大销售额提高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还本销售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后,到一定期限由销售方一次或分次退还给购货方全部或部分价款。这种方式实际上是一种筹集资金,是以货物换取资金的使用价值,到期还本不付息的方法。
企业在还本销售当期可能实现较大的销售额,并且售价略高于同类商品,反映在损益表中即为销售收入增加,销售毛利率提高,为不致误导信息使用者正确评价企业当期的经营业绩,应在会计报表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对该特殊事项加以适当揭示或披露。
当还本销售被用作筹资手段时,实现的还本销售收入额可视为筹资额,相应的资金使用成本即为已销产品的制造成本。由于该筹资方式的资金成本通常高于其他方式,会使企业债务负担加重,财务风险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