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信托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
信托业务一般涉及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在达成一项信托时,构成法律行为所履行的手续就是信托行为。信托行为是指委托者与受委托者双方签订合同或协议。
信托业务基本可以分为任意信托和法定信托。任意信托指根据当事人之间的自由意思表示而成立的信托;法定信托指由司法机关确定当事人之间的信托关系而成立的信托。即信托的当事人之间原本并没有成立信托的意思,司法机关为了当事人的利益而判定成立的信托关系。
以信托财产的性质为划分依据时,信托可以划分为金钱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和金钱债权信托;以信托目的为标准,信托可以划分为担保信托、管理信托、处理信托;以信托涉及的地理区域为依据,信托可以分为国内信托和国际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