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一季报会在4月30日之前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会提前一个月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投资者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的官方网站中看到相关券商的季报。
由于券商有很多,每个券商的季报时间都是不固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只规定了券商需要在4月30日前披露一季报,并没有固定具体的一季报披露时间。
投资者需要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官方网站中公布的信息为准。上市公司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会密切关注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如上市公司预计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期或未来报告期(预计时点距报告期末不应超过12个月),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值。
二、实现扭亏为盈。
三、实现盈利,但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业绩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第一季度报告业绩预告时间不应晚于报告期当年的4月30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