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责的时候,如果有一方没有车损险,遵循“谁全责,谁赔偿”的原则。2000元以内的部分可以走交强险,2000元以外的部分需要由全责方承担。
对方全责:我方与对方都没有车损险,或者是对方没有车损险,由对方承担全部损失。对方有车损险,由对方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损失。
我方全责:由我方承担全部损失。
车主出险后,交警会达到现场,并确定责任关系。如果是对方全责,对方没有车损险,被保险人不可以与对方平摊责任,或者是自己认定全责,否则会产生民事纠纷。由于交警需要责任方签订责任确认书,一旦产生民事纠纷,对被保险人不利。
如果对方拒绝赔偿,被保险人应当在交警在场时,将对方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车牌号等信息拍照,并前往保险公司办理代理追偿业务。被保险人在交警到达现场后,应当致电保险公司报案。
在接到被保险人的报案后,理赔人员会前往现场勘查情况。被保险人将理赔人员收集的相关材料和对方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车牌号等信息,提交给保险公司,耐心等待赔偿款到账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