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金是指投保人为被保险人(受益人)买下一份生存保险后,生存险的保单到期后,只要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就必须按照生存险的规定向被保险人(受益人)支付一定的金额,直至被保险人身故为止或者是定期保险合同终止时停止给付的一种保险金的返还方式。生存金一般出现在分红险、万能险、年金险等寿险产品中,这些保险产品大多具有生存金返还功能。
生存保险金是指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属于人寿保险的范畴。生存保险具有较强的储蓄功能,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时仍然生存,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生存保险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养老保障或者为子女提供教育金等。因此,生存保险以储蓄为主,也被称为储蓄保险。
生存金的领取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到保险公司直接领取。领取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在保险公司柜台进行办理和领取。
二是由保险公司自动划拨。投保人可在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时,预留自己的银行账户。保险到期时保险公司自动将生存金打入预留的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