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一般由学生本人申请,助学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就是该生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
申请助学贷款的条件有: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信守法,无违法违纪的记录。 3、学习刻苦,态度端正,积极勤奋。 4、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差,无法担负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生活费、住宿费等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所需的基本费用。
法律规定,借款人在贷款时,若未达到独自偿还贷款的条件,可申请得到共同借款人的帮助,一同还款。共同借款人有共同偿还贷款的义务,也有共同享有此笔借款的权力。例如在住房按揭贷款中,夫妻或者房屋的共同买受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有关个贷制度明确规定: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购买房屋的共有权人,也可以是符合贷款要求的其他自然人。
原则上来说,共同借款人必须为借款学生的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到60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若超过60岁,必须更换共同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