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分为广义和狭义两方面的概念。广义上的上市就是新产品的发布或新服务的推出,以及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狭义上的上市特指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向全社会投资者增发股票,达到募集企业用于发展的资金的过程。
上市之后,会有大量投资者开始选购新股,投资者多,新股少,因此投资者购买新股的资格需要以抽签的形式分配,这种情况又被称为“抽新股”,新股一般比较便宜,所以投资者都期望可以低价买入,高价卖出。
在国内,具备上市条件的公司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除此之外,也可以在内地注册公司,在香港上市。在香港上市的企业其股票称为“H股”。H股可以接受国外的投资。
企业上市需要具备以下六大基本条件:
一、净利润、营业收入和净资产必须达到规定的额度。
二、重污染企业、存在偷税漏税嫌疑或已因偷税漏税受到处罚的企业、会计无金融业务能力的企业、以销售为主要营业来源的企业、以及没有完善的公司管理体系的企业不得上市。
三、行业发展情况及行业竞争地位方面要达到一定的水平。具体需要企业所在的市场未饱和、发展前景良好、符合产业政策、有一定的市场地位及市场占有率、主营业务有明确的未来发展方向且未来主营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创业板企业还需具备“五新”、“三高”等创新能力。
四、企业目前的经营模式必须规范合法。
五、上市公司主体必须完整且独立。要求必须完全避免同业竞争,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具备业务独立、资产独立、人员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
六、其它特殊因素。如:规定年限内有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年限内高管层发生重大变化的、制造虚假企业运营账目的不得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