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担保期限。当担保贷款主贷人不还的话,如果担保人还在担保期内,那么担保人需要为主贷人履行还款责任。如果不在担保期内,那么担保人就没有担保责任了。根据《担保法》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担保类型。在担保的过程中,通常分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如果是无限连带责任保证的话,出现了主贷人还不起,则需要担保人进行偿还。如果是一般保证的话,在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且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合同上面没有约定的,按照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3、提出诉讼要求。如果出现了主贷人和担保人都不还款的情况,债权人可能会将两者一同起诉到法院。但是,主贷人负主要责任,担保人负次要责任。至于最后的处理情况,将按照法院的仲裁来决定。因此,出现这种情况时,主贷人和担保人务必要和债权人进行协商,请求撤回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