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借入科创板股票。投资者可以查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中的具体规定。
投资者需要注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第五条中指出:科创板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不适用本通知规定。所以,科创板投资者不能以《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中的规定决定科创板融资融券标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每个交易日接受科创板股票大宗交易成交申报的时间为9:30至11:30、13:00至15:30。科创板股票大宗交易不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中,关于固定价格申报的相关规定。
科创板股票上市后,前五个交易日不纳入融资标的证券范围,科创板股票上市交易五日后,视二级市场股价波动等情况,纳入融资标的的证券范围内。
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投资者应当遵守证券账户实名制要求,不要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也不要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