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行的命名的问题!
有国有银行也有商业银行,国有银行一般性都是国家起的名字,而有些商业银行可以自己起名字的, 比如平安旗下就有深圳平安银行,这就是民营性质的.
新中国金融机构体系的建立和发展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1)1948年―1953年:初步形成阶段。1948年12月1日,成立的中国人民银行,标志着新中国金融体系的开始。(2)1953年―1978年:“大一统”的金融体系。 中国人民银行是全国唯一一家办理各项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集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功能于一身,内部实行高度集中管理,统收统支。 ( 3)1979年―1983年9月改革初期。相继成立了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 打破了 “大一统” 的格局。 ( 4)1983年9月―1993年初具规模阶段。在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后, 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为核心,以四大专业银行为主体,其它各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机构体系。 ( 5)1994年至今。 国务院进一步改革金融体制,建立了在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下的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的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机构体系。这一新的金融机构体系目前仍处在完善过程之中。中国大陆现行的金融机构体系的特点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作为最高金融管理机构,对各类金融机构在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条件下实行分业监管,具体构成是:各类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用合作机构;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香港是以国际金融资本为主体,以银行业为中心,外汇、黄金、证券、期货、共同基金和保险金融市场高度发达的多元化的国际金融中心。银行业是香港金融业的主体,香港是世界上银行密度最大的城市之一。香港的银行业实行三级管理制度,只有三类金融机构获准向公众吸收存款,它们是持牌银行、有限制牌照银行、接受存款公司。1993年4月1日香港金融管理局成立,负责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并对银行业进行监管。香港的银行业实行以政府部门监管为主、同业公会自律为辅的监管体制。香港的发钞银行包括汇丰银行、渣打银行和中国银行。澳门的金融机构体系主要由银行和保险机构构成。澳门的首家银行成立于1902年,即葡资的大西洋银行。1970年8月,澳门颁布第一套银行法,标志着澳门银行制度正式建立,首次形成了由注册银行、注册银号和找换店构成的澳门银行业“三级制”银行体系,1982年8月又出台了新的银行法。澳门不实行外汇管制,资金进出自由,银行既可经营本币业务,又可经营外币业务,还可经营离岸业务。澳门不设立中央银行,一直由澳门货币暨汇兑监理署代行中央银行职能,由大西洋银行行使澳门发钞代理职能及代行政府库房职能。1995年10月16日起,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加入发钞行列,与澳门大西洋银行各自发钞的额度均为50%。台湾的金融体系,包括正式的金融体系与民间借贷两部分。正式的金融体系分为金融中介机构与金融市场机构,由“财政部”及“中央银行”共同管理,其中金融中介机构又分为存款货币机构和非货币机构。台湾设有中央存款保险公司。民间借贷包括信用借贷、质押借贷、民间互助会、租赁公司、分期付款公司、投资公司等。展开